2008/02/19

複製貼上的品德

看到了有人 盜用 偷用我拍的照片。
還把下面標示的簽名去掉了,打上他寫的文字。
 
第一個反應是,我想要告訴他:你放的那是照片我拍的,希望你在放照片之前可以先告知作者,或者標上作者名字或來源處也可以。非常感謝你的賞識。

可是看著那網頁我在發呆,最後什麼都沒做。我在想,這樣仗義執言,人家不會把我當一回事。大家不都這樣用?找到喜歡的圖或文章就拿出來自己貼一下,有什麼 關係,有這麼嚴重嗎?

有這麼嚴重嗎?
好吧,當然,有這樣的想法我非常能理解。畢竟台灣的教育在"道德"這一塊非常的薄弱,只管分數排名,升官發財。

離題了。

不告而取謂之偷。我要你了解智慧財產為什麼叫做智慧財產,因為它也是"財產"的一種。若今天是你把自己的財產上網分享給大眾,相信你也不希望財產卻被偷走。
告知很麻煩?根本找不到是誰啊!沒關係,標示出處或名字並不會花你多少力氣。這是一點一滴的小動作養成的習慣,是個微不足道的習慣,可是很重要,很重要。
道理並不難,不過「尊重」兩個字。今天你的部落格佈置的很漂亮,天花亂墜,什麼都有,人氣強強滾,卻不懂的尊重,一切只是虛有其表。因為你很窮,所以才需要處處偷竊他人財產

如果你覺得,我怎麼這麼嚴肅又無趣,那我想,你應該不曾是個作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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